中国律师发展新思路

            中国律师发展新思路

                      宋 磊

 

【内容摘要】在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律师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已经成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新中国六十华诞之际,作为律师制度在我国恢复30年的今天,大量的芸芸学子怀着梦想投身到律师行业中来,推动了我国律师事业的蓬勃发展。在为中国律师业发展欢欣鼓舞的同时,我们不能不正视这样的一个现实,中国律师的法律服务市场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中国律师的业务发展空间却不断受到挤压。追溯和品味建国六十周年以来,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和发展历程中的点点滴滴,中国律师业务如何发展怎样实现科学发展是一个十分广泛和复杂的命题。现结合笔者多年的执业经历和个人感悟,就如何以律师业务的科学发展和转型升级,以求律师业务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实施的新《律师法》加强了对律师权利的保障,拓宽了律师权利的范围,规定了律师的执业活动。

【关键词】律师   科学发展   个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法

一.律师的概念和社会功能

概念是人类对事物本质属性的认识,它来自人类独有的对事物规律的思考能力,概念就像世间万物所编制的巨网中的一个个扭结,将各种不同的现象联接起来,人类从事物复杂的特殊性中总结出反映普遍性的概念,再以概念为出发点推论出无数个特殊性。这种归纳——演绎的过程就是人类利用形式逻辑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

法律概念创生于制度,故对法律概念的总结应以法律制度为依据。根据现行的《律师法》,我国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根据律师的概念及我国法律的规定,律师是其委托人权利的专门维护者,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代理其参加诉讼,是律师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社会功能。律师在执业的过程中,同时具有维护民权,制约国家权力和维护法制统一,促进民主建设等社会功能。【1】

二、中国律师行业现状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的律师从废墟上站起,在荆棘中顽强的跋涉前行。我国的从业人数逐年增长,执业水平稳步提高,我们在不断的质疑和轻视中,顽强的坚守法律和公平的阵地,我们通过不懈的努力,正在成为建设法治国家的中坚力量。2008年6月1日,新修订的《律师法》付诸实施。新《律师法》加强了对律师权利的保障,规范了律师的执业活动。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新《律师法》承认了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存在,这是中国律师业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里程碑【2】。

个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事务所的一种组织形式,是有一个律师投资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投资律师个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个人律师事务所源于西方发达国家,主要是基于个人和小商业者的需求。现代我国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出现,与其说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不如说是我国律师职业现状的内在需求。存在就有其合理性,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一是,成立方式灵活,能够解决西部地区因律师数量少,不能成立律师所的问题,二,是能满足普通百姓日常的法律需求,三,是减轻律师负担。一般的法律事务,个人律师事务所基本上都能够办理,涉及到重大法律事务,可以与其他律师合作。这种合作可能存在跨所执业的风险,为规避这种风险。可以分别鉴几份委托合同,各自开展的工作分别约定,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四,是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文化程度更高。个人律师事务所限于其规模,往往集中办理其特定领域的案件。久而久之,律师事务所对于该类案件的执业水平就会稳步提高。这也更能促进律师行业的分工,使各领域的执业工作更加专业化。五,是可以减少律所的内耗,提高办事效率。个人律师事务所规模小,内部结构简单,便于管理,办事效率比合伙所高的多,而且合伙所中合伙人之间时有矛盾,甚至出现过互相拆台的现象。所里各个部门相互扯皮的现象也很多。这些不必要的内耗不仅降低了办事效率,更恶劣的后果是使律所难以建立良好的合作环境和管理文化,严重影响律师业的道德建设。个人律师事务所由于管理上的先天优势,能很好地形成坚强的凝聚力,这样不仅有利于律师提高执业质量,更有利于净化律师行业环境【2】,可以说个人律师事务所将会对整个中国法律职业的水平提升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但目前我国的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还面临诸多困境。首先个人律师事务所受其规模和资本的限制,无力承办复杂的案件,很难做大做强。同时,因投资律师个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风险极高,所以其生存环境自然比国资与合伙所更加严酷。一部分个人所在竞争中举步维艰。一方面要承担因个人开所随之而来的高额费用,另一方面业务收入捉襟见肘。【3】

其次,以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史来看,个人律师事务所通常应在中小城市和偏远地区集中。这是个人所本身性质和功能决定的。但在我国由于律师数量在地域之间分布比例严重失调。超级城市和大城市集中了过多的律师,造成中小城市和偏远地区执业律师人数不能满足当地的经济发展要求,这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个人律所在大城市中很难与规模庞大的合作所竞争,面对这种窘境,个人所的律师就不得不考虑重新加盟到其他的合伙所之中,演绎着从终点回到起点的故事,所以,笔者强烈呼吁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个人律所的发展,因为,个人律师事务所能起到合伙所不可能发挥的积极作用。

我国执业律师的总体现状和处境也令人堪忧。律师社会地位低下,国家权力和政党权利过分干预司法工作,社会官本位意识浓厚,律师作为权利的附庸等现象依然严重制约着律师的发展以及律师作为民权维护者发挥其应有作用。

律师法是律师执业的基本依据,其立法水平和执行情况能够充分反应我国律师行业的现状,但新《律师法》显然离我们的希望还有一定差距。这部法律试图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难等三难问题,但从总体实施情况看,没有发挥预期效果。律师法规定比较原则,导致执行困难,这需要刑诉法完备。新律师法对律师权利的规定几乎都是宣言口号式,这样的规则没有办法实现,这样的立法需要反思。【4】

我国律师行业虽然一直迅速进步,但问题和困难仍很突出。解决这些问题,以使中国律师在新时期科学地发展,则需要我们所有法律界同人的精诚协作和努力。

三、对中国律师发展方向的思考

发展这个词指向未来,但它并非意味着抛弃过去。伟大的自然哲学家牛顿曾说:“我之所以看得更远,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上。”虽然人类社会不同于自然界,但笔者认为法律对社会旧有制度,规则和习惯的依赖性和继承性比自然科学更强,量子物理学对牛顿----爱因斯坦体系的彻底颠覆,但人类社会法律制度几千年的发展,仍未脱离罗马法的框架,所以当中国律师绞尽脑汁开拓自身发展的新思维时,我们不妨回过头去审视一下过去,怀着谦卑的心从先贤们留下的丰厚宝藏中获得我们本该拾取但却轻易丢弃的财富。因为那些就是能够承载我们看得更远的巨人的肩膀。相反,如果还无法做到前人已经完成的事情,那么我们也就不应该更不可能开拓正确的新思路。笔者浅陋,穷尽心智亦无法探究出中国律师发展的新思路,但笔者认为,下面叙述的,正是我国执业律师过去应该做却没有做,而将来必须做的事情。

1、培养坚定的契约精神,勤勉谨慎,尽职尽责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当事人权益被不法侵害后帮助其恢复圆满状态或取得相应补偿等是律师的天职和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即便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作为当事人以自己的权益相托的律师也应该尽己所能完成委托事务,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律师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2、加强理论学习,深厚法学素养,提高执业水平。这是律师在激烈的市场竟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法学修为和执业水平就是律师的器【5】

3、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信念。宪法和法律至上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公民都应树立的信念。而律师的这种信念应该更加坚定和虔诚。说的实在一些,宪法和法律的良好实施乃是律师的衣食之源,如果一国的法制环境恶劣,人们解决纠纷都是通过法律之外的渠道,那么可以断定,该国律师的生存必将是十分艰难的。现在有些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存有侥幸心理,通过走门路,拉关系,“搞定”的关系完成委托事务,这样做也许短期内对个别律师来说是成功的捷径,但以发展的眼光看,这种藐视宪法和法律,破坏法制环境的做法无疑是竭泽而渔,因缺止渴,是不折不扣的慢性自杀。如果任由这颗毒树肆意生长,那么第一个吞下毒果的必将是律师。

4,加强协作,使律师真正成为维护法律和正义的中坚力量,中国的律师不像国外的律师那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在政治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也不如国外律师那样有一整套完善的管理体系。我国的律师还没有形成一个强大的社会阶层,在国家的法治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极为有限。美国这个国家是由律师设计的,也是由律师建立的,后来又是由律师统一的,现在更是由律师领导的。律师改变了美国,律师成就了美国,律师完善了美国。在美国,律师已不仅仅是一个职业,也不仅仅是一个行业,这不仅仅是一个群体,更不仅仅是一个阶层,而是一种力量,一种象征。面对远比美国落后的法制环境,中国律师更应该加强协作和团结。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联合体,更是保护律师权益的坚强后盾。所以律协应当肩负起职责,发挥自身作用,以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律师执业能力和提升律师社会地位为主要工作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强化自律性措施,从律师关注的问题入手,从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角度筹划,逐步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律师事业有序,稳定发展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只有精诚团结才能形成力量,只有掌握力量才能发挥作用,毕竟正义女神的手中不只有天平,还应有利剑。

四.总结

律师行业历史悠久,在人类探索合理社会制度的艰苦历程中,无数优秀的律师奉献了自己的智慧,汗水,甚至献血和生命。先贤为我们开辟了道路,树立了典范。只有从他们的丰功伟绩和崇高精神中获取营养和动力,我们前行的步履才能迈得坚定,稳健,我们才能开拓出自己的新道路。在新时期,作为中国的执业律师,我们任重道远。我们需要脚踏实地,把律师分内的工作做好,正如,我们前辈所做的那样,历史的事实证明,当我们做好了这些平凡的事情,尽到了我们本分的职责时,我们就已经迈上了通往法治国家的康庄大道。如果辉煌的未来是壮阔的大海,那么作为一个普通的律师,笔者愿尽职尽责,做那汇成大海的一滴水。

    

参考文献

【1】中南六省会入选论文集

【2】2008年7月27日《楚天金报》

【3】新华网。》新华法治2008年12月19日

【4】《律师业的科学发展》

【5】中国法网2006—11—13出处《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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