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律师(德衡)联盟内部实习培训

 

山东律师(德衡)联盟内部实习培训项目说明

(征求意见稿之一)

1、项目介绍

根据山东律师(德衡)联盟的有关计划安排,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决定自2008年2月起,为自愿参加实习培训项目的山东律师(德衡)联盟成员律所提供接收培训实习生计划。德衡将启动第一期实习培训项目,作为联盟的一个正式内部活动。

实习人数:我们将努力安排每个成员律所有1个法律实习培训名额;

培训地点: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青岛办公室与济南办公室;

培训内容:以证券类非诉讼业务为主。

通过在德衡办公室的实习,各成员律所的青年律师可以学习到德衡的业务经验、了解德衡的运作模式,从而为成员律所在相关方面的改善提供相应支持。

考虑到法律技巧的学习主要靠与相对资深律师的共同工作来实现,德衡将为每位法律部门的实习生安排一位资深的律师(合伙人)作为导师,由导师负责其日常的工作安排与业务学习。通过参与实习培训项目,实习生可以较为迅速的提高各方面的法律技巧,还可以同联盟其他成员律所的实习律师沟通和学习,从而在联盟内部形成一种有效的沟通机制。除此之外,实习生还可以获得在不同地域、不同背景律所工作的经历,了解到不同律所运作管理乃至律所文化的差异。另外,德衡将为所有完成实习培训项目的成员律所实习生提供相关证明。

德衡希望通过实习培训项目为成员律所搭建另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从而达到加强联盟成员律所内部联系、提高成员律所青年律师的职业技能、提升成员律所管理与服务水平以及在联盟内部组建由较长合作经验工作组的目的,从根本上提升联盟存在的价值。

2、首届培训项目说明

德衡举行的联盟内部的实习培训项目是以成员律所自愿参加为基础,每届为期6个月,首届将从2008年2月18日开始至2008年8月17日止。

德衡将为每位实习生安排一名导师,由其具体分配并指导实习生的工作。

3、申请联盟实习项目

3.1申请材料

包括简历、律所推荐信和个人申请信(申请信内容应至少包括申请人基本背景介绍以及申请人申请该项目的原因、愿望及目的两部分内容)。

3.2申请程序和时间表

项目及流程                            时间表

成员律所进行内部选拔             由成员律所根据各自情况安排

成员律所推荐一名候选人             2008年1 月10日前完成

候选人向德衡递交申请材料            2008年1 月15日前完成

德衡确定实习生名单并发出接收函      2008年1 月25 日前完成

实习生开始实习                     2008年2 月15日开始报到

3.3申请要求

(a)实习项目对象

以最大化保障实习项目效果以及各成员律所的人员稳定性角度考虑,建议各成员律所推荐的实习生最好是在各所具备1至3年工作经验的年轻执业律师或律师助理。而不是资深的合伙人。德衡律师集团承诺在项目结束后3年内不接收该律师的加盟申请。

(b)主要实习内容

(i)协助律师工作,参与德衡对客户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调研、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制作、文件审核、准备材料、客户沟通等等;

(ii)负责律所联盟相关工作,包括参与筹备活动、参与联盟业务发展有关事务、参与联盟出版物内容提供、参与组织培训等,并承担联系各自所属成员律所的职责;

(iii)参加德衡定期培训或讲座,以及在德衡的培训课堂上发表一次演讲。

4、注意事项

4.1费用说明

德衡不对实习生收取任何培训相关的费用。实习生因参加实习项目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食宿、差旅等,主要由成员律所承担或实习生个人自理。实习生的薪水由本人与所在成员律所自行商定。考虑到在青岛市的生活成本比较高,德衡每月给每位实习生贴补人民币1600元的生活费用(非工资性质)、工作日的免费午餐、并为实习生承担每月一次从青岛往返各成员所所在地的差旅费(按长途客车或火车硬卧标准计,凭票报销),并根据具体实习生人数、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视情况为实习生提供单身宿舍。

4.2 实习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实习生应在开始实习前向德衡提供一份说明,表示该项实习为全脱产学习;在实习期间,原则上应暂停所属律所的律师执业活动,并一般不以有关原因(包括接受当事人咨询或委托、出庭提供法律服务、参加其他占用本项目时间的境内外培训等)影响本项目的正常进行。

4.3实习效果

我们理解,每个成员律所及获得实习机会的实习生对实习价值都有很高的期待。但需要指出的是,每个实习生所能获得的价值是不同的,结果取决于实习生对待实习的态度以及工作中的努力程度。

4.4 德衡办公室安排的说明

德衡计划每半年从各家联盟成员律所选拔一名候选人到德衡实习。但这一计划的实施取决于各个成员律所的自愿参加和各个候选人的资历背景,以及德衡办公室办公设施的限制。

4.5联系人

关于本实习项目的咨询问题,请您直接与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合作发展部的王金磊律师联系。

电子邮件:wangjinlei@deheng.com

电话:0532-83895810

传真:0532-83865927

 

 

 

                    联盟秘书处

二ΟΟ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