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厉晓伟孙超律师参与我市首例扫黑除恶专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我所认真学习贯彻省律协和市律协《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辩护代理工作。

今年年初,我所受理了市经开区一起寻衅滋事、放火案。被告人韩某某伙同另两被告人为竞争村干部殴打报复与其有矛盾的村干部和村民,并指使他人放火焚烧麦田,导致三人轻伤。

该案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的我市首例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有关媒体作了公开报道,在我市特别是广大农村干部影响很大。

我所接受委托后,按照上级机关要求,及时向司法局和律师协会作了报告和备案,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

因该案系因村民竞争村干部引发,案情较为敏感,依法依规做好辩护代理工作对于此类案件有一定的示范效应,我所指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执行主任厉晓伟带领律师孙超代理该案,并将办案律师情况向市司法局作了报告。

为确保办案质量,我所对此案件进行了集体研究,对办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依法提出了处理方案。承办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经反复阅卷,并多次会见被告人,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确定了罪轻的辩护思路,提出了高质量的辩护意见。同时,积极和被告人亲属一起就经济赔偿等问题与被害人沟通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对律师专业细致的辩护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既打击了犯罪,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案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我市律师参与的首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由于律师认真履行辩护职责,对于确保案件办理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受到了有关部门的肯定,已被编入扫黑除恶执法办案指导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