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和简讯]临沂红棕榈置业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

[上和简讯]临沂红棕榈置业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重整计划草案》获通过

      临沂红棕榈置业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重整计划草案》顺利表决通过。

2019年11月4日,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4日作出(2019)鲁1302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19)鲁1302破8-1号决定书,指定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上和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成员。

         2020年1月16日上午9时30分,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主持召开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顺利表决通过了《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公开招募投资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依法提交给兰山区人民法院。

       经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0年9月12日9时30分在临沂市兰山区武汉路与大青山路交汇处柳青街道办事处三楼大会议室召开。

会议上,管理人负责人王郡山局长作《管理人执行职务报告》,山东上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厉晓伟律师代表管理人作《提请债权人会议补充核查债权的报告》,盖龙刚律师解读《重整计划草案》,经过分组表决,《重整计划草案》顺利表决通过,得到出席会议业主的由衷赞许并鼓掌表示感谢。

        作为临沂市兰山区首批房地产企业重整项目,红棕榈公司的重整工作得到了政府和法院的高度重视。在重整过程中,从案件受理阶段的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到指定管理人后的债权审查、资产评估、重整人招募、重整计划的制定、债权人会议的召开等各个环节,法院均依法严格把关并监督,并在重大事项上给予直接指导,确保重整程序依法合规的开展。

        我所作为管理人成员,积极履行管理人职责,核查债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与债权人和业主沟通重整计划草案,确保了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通过。

撰稿:盖龙刚

编辑:办公室